关于开展“强国复兴有我”文明城市创建主题快闪活动采购项目的公告

来源: 柳州市总工会  |   发布日期: 2024-04-02 17:23   

一、项目名称及预算

项目名称:柳州市总工会“强国复兴有我”文明城市创建主题快闪活动视频拍摄服务

资金来源:工会经费

项目预算:33000元(本项目报总价,供应商的报价含有服务、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即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所包含的一切应有费用,采购人后期不再追加任何费用,供应商自行考虑本项目报价风险。)

二、采购需求

(一)拍摄目的

在“五一”前夕,通过亮出工会形象,展现基层工会风貌,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职工,赞美祖国秀美河山、人民幸福生活,厚植广大职工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以红色歌曲、文艺节目等融入快闪的形式,唱出全市职工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激情。

(二)项目概况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宣传视频拍摄脚本、文字素材的撰写;视频素材的拍摄和剪辑;画外音、配音的确定和合成;对上述所有素材的编辑、剪辑,以及成片的修改;合作平台的推广;共1个视频,总体时间为3-5分钟;宣传片、素材版权归柳州市总工会所有。

(三)服务需求

(1)人员配备: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团队应包含专业技术人员(摄像、航拍、后期编辑等)、主创人员(制片、导演、文案策划等)、项目经理等,配备人员不少于6人的执行团队。

(2)拍摄设备:4K电影摄影机、定焦电影镜头组、大疆悟2或同级别航拍器等拍摄设备标准,达到4K影视级拍摄要求。具备市场主流移动轨道、跟拍架、稳定器、航拍影像监视器等拍摄附件以及其他影视器材载具。约定拍摄过程中使用到的道具、场地等可能产生的费用承接方承担。

(3)视频分辨率、画面比例、码率:4096*2160(4k);16:9或采购单位指定比例;50兆以上。

(4)后期制作:要求使用专业影视剪辑系统。

(5)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的15天内完成宣传片的文案、拍摄、剪辑、制作等工作,最后将节目成品交于采购方。采购方支付合同全款后对此视频拥有完全的产权使用权。

(6)供应商提交给采购方的视频成品必须经过质量审核,符合相关形象宣传片规范要求,须经采购方验收合格。供应商提交节目中含有但不限于以下情况的:内容不完整、声画不同步、画面瑕疵等均被视为差错,采购方不予认可。

(7)视频成品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广播电视行业规范要求,不得出现违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用语和商业广告内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三、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项目规定的营业项目。

四、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日至7日

五、报名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

(二)整体策划、拍摄方案(含预算明细表);

(三)其它需要说明和补充的事项。

六、其他事项

(一)供应商将本机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电话、送往柳州市总工会宣教信息部(513室),联系电话:2823020。本次采购不接受电话、邮件、传真等形式报名。

(二)柳州市总工会将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材料、方案及文稿,综合考虑报价、预算、经验和服务等因素择优选择一家供应商作为本次拍摄单位。

柳州市总工会宣教信息部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