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总工会关于在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中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

来源: 柳州总工会  |   发布日期: 2017-07-11 09:59    |  作者: 管理员

柳州市总工会关于在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

2016—2020年)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在工会干部和职工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桂工发[2016]32号)和中共柳州市委员会、柳州市人民政府转发的《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柳发[2016]2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工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我市工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持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工会法治化建设相结合,推动广大职工和工会工作者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进一步提升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我市“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法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

    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职责明确、运行有序、效果明显的工会“大普法”工作格局逐步形成。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实效性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与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有效结合,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各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会领导干部对《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做到熟悉掌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工会工作者、职工群众的法治观念和工会系统全体党员的党章党规意识进一步增强,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的自觉性得到进一步提升。同时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紧密结合我市法治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全面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成效,推动社会尊法、严格执法、公平司法、全民守法良好局面的形成。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职工群众;坚持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宗旨,把满足职工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坚持科学发展,注重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因人施教,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坚持突出重点,着力解决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职工中教育职工。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重要部署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宣传工会系统参与科学立法、监督严格执法、推动公正司法、促进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组织学习宣传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柳州法治建设的意见使广大工会工作者和职工群众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宪法学习宣传摆在首要位置,广泛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宣传宪法的实施和宪法宣誓制度,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暨法宣传日活动,使广大工会工作者和职工群众全面深刻理解宪法,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意识,自觉学习宪法、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

(三)全面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组织工会工作者、广大职工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法律素养;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相关法律法规,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农民工服务和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保密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工会参与社会管理水平;学习宣传信访、投诉、调解、仲裁和法律援助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在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引导广大工会工作者和职工群众真诚拥护和信仰法律,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法。

(四)深入学习宣传保障职工和工会组织权益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着眼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深入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着眼于推进工会改革试点和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深入开展《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集体合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教育。着眼于推动保障职工和工会组织权益的法律法规体系健全完善,广泛组织职工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积极参与法律法规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和制定。深入学习和大力宣传《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指导企业规范用工,引导职工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和劳动争议纠纷,促进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五)深入学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工会系统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六)积极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把建立健全工会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机构和促进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进程有机结合起来,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动各县、城区、开发区、各产业(系统)工会和市总直管基层工会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县级以上工会法律服务律师站工作网络,进一步规范各级工会法律服务工作制度,机构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要采取自身培养、选调、聘用等形式,加强工会法律人才队伍建设,争取到“七五”普法规划结束时,全市县级以上工会均配备法律相关专业人员。

七)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相结合,切实加强职工法治文化建设。深入贯彻中央关于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促进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建设尊崇宪法法律,依法行使法定权利,积极履行法定义务的职工法治文化。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养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为全面依法治国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利用法治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形式,广泛开展以提高工会工作者和职工群众思想道德水平、法律知识水平为目的的法治文艺展演展播和法治文艺下基层等职工法治文化活动。推动社会守法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守法诚信褒奖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推动法治文化和企业文化融合发展。

三、对象和工作要求

工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主要是各级工会工作者和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职工群众。重点加强工会领导干部、基层工会工作者和农民工的法治宣传教育,把各级工会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推进工会法治化建设的关键。

(一)加强对工会领导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专题讲座、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学法用法制度,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建设,积极推进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把法治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促使各级工会领导干部熟练掌握和理解《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内容,切实提高工会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加强党内法规宣传,教育党员领导干部以更高标准严格遵守党内法规,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模范党员。

(二)加强对工会工作者的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工会工作者学习培训制度,确保到“七五”普法结束时,工会干部基本轮训一遍。新任基层工会主席、职工代表、集体协商代表、劳动争议调解员、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的法律培训面力争达到100%。将法治培训纳入工会工作者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课程,在工会各类培训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全面提升工会工作者法律素质。鼓励支持工会工作者通过岗位培训、学历教育等形式,接受法律知识专业教育,取得法律及相关职业资格。组织党员工会工作者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强化政治意识,保持政治本色,做合格党员。

(三)加强对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法治宣传教育。以增强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为目标,配合市司法部门做好“法律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服务职工和农民工的法治宣传系列活动,切实加强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维权的能力。把法治宣传教育与维权服务相结合,着力打造工会“一小时法律服务圈”工作品牌,深化农民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行动,在做好维权服务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引导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由“被动学法”向“主动学法”转变,针对职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特点,以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劳动安全生产等方面法律法规为重点,通过其更易接受的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加强工会法律服务机构建设等为载体和抓手,加强普法品牌建设,不断增强吸引力和影响力。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柳州市总工会成立“七五”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设在市总法律信访部,以下简称市总普法办),负责指导全市工会系统的普法工作。各基层工会要加强对工会“七五”普法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二)保障措施

1、明确职责,健全机制。各级工会要制定普法规划,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工会其他业务工作有效结合起来,落实“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采取相应措施共同推进;要健全教育培训机制,明确培训内容,把法律知识培训测试和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要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工会工作考核评价体系;要健全合作机制,深化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主题活动,与宣传、司法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党政部门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2、落实经费专款专用。各级工会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要明确经费用途,保障专款专用,逐步提高农民工法治宣传教育经费比例。

3、整合资源,建设队伍。各级工会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通过学习培训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工会普法骨干队伍;要明确普法信息员,加强与市总普法办的联系,及时收集报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信息;要充分整合自有资源,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工会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和推动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参与工会普法活动,选聘优秀法律人才和党内法规人才建立普法讲师团,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法治宣讲活动。

4、创新阵地、推广典型。各级工会要以广大职工和工会工作者学法需求为导向,创新阵地建设,拓宽途径,注重实效,重点培育法治理念和法律信仰;要创新形式,鼓励通过购买社会服务,进一步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运用,积极打造工会系统普法宣传“互联网+”模式,综合运用网站、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平台的法治宣传和服务功能,构建工会普法宣传教育网络集群,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和共享;要及时收集整理涉及职工权益的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开展权威法律解读,以更为直观的形式引导广大职工和工会工作者学法守法用法。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全市工会系统“七五”普法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6年)

各级工会组织根据本规划和同级党委、政府法治宣传教育的相关要求,结合工会实际制定本县(城区、开发区)、本行业、本单位工会“七五”普法规划和实施方案,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及柳州市有关法治宣传教育文件精神,提高工会工作者和广大职工群众对“七五”普法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自觉性,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培训一批普法宣传骨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至2020年)

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各级工会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每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七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各县总工会、城区(总)工会、开发区工会每年12月前将普法工作总结报送市总工会法律信访部。2018年将根据自治区总工会具体工作安排组织实施“七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

在自治区总工会普法办和柳州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市总工会普法办具体组织对全市工会系统“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