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工会法人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申请登记】
一、申请条件
基层工会申请法人资格登记,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成立;
(二)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住所;
(三)工会经费来源有保障;
基层工会取得法人资格,不以所在单位是否具备法人资格为前提条件。
二、申请时间
凡具备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基层工会,应当于成立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工会法人资格登记。
三、提交材料
基层工会申请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上级工会同意成立工会的批复复印件一份;
(三)上级工会同意本届工会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批复复印件一份;
(四)法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登记审查
登记管理机关自受理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对有关申请文件的审查。审查合格的,颁发《工会法人资格证书》,赋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文件不齐备的,应及时通知基层工会补充相关文件,申请时间从文件齐备时起算。
第二章【变更登记】
一、变更登记申请及审查
取得工会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事项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工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表和相关文件。
登记管理机关自受理变更登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换发《工会法人资格证书》,收回原证书。
二、提交材料
基层工会申请变更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会法人资格变更登记表一式三份;
(二)原持有的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原件;
(三)上级工会同意工会变更事项的批复复印件一份;
(四)上级工会同意本届工会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批复复印件一份。
(五)法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注:变更法人、住所的,不需要提供材料(三)
三、《工会法人资格证书》有效期已到期,没有发生变更事项的,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工会法人资格证书》补(换)领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原持有的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原件;
(三)上级工会同意本届工会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批复复印件一份;
(四)法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证书有效期已到期,无法按时进行换届选举,申请延期换届选举:
(一)《工会法人资格证书》补(换)领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 原持有的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原件;
(三)上级工会同意延期换届选举的批复复印件一份;
(四)上级工会同意本届工会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批复复印件一份;
(五)法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第三章【注销登记】
一、注销登记申请及审查
取得工会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并报上一级工会批准撤销的,或因所在单位终止、撤销等原因相应撤销的,应当自撤销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并提交工会法人注销登记申请表和相关文件。
登记管理机关自受理注销登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审查登记,收回《工会法人资格证书》。
二、提交材料
基层工会申请注销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会法人注销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原持有的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原件;
(三)上级工会同意撤销的文件复印件一份;
(四)上级工会关于该工会经费、资产清理及债权债务完结的证明复印件一份。
(五)法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第四章【遗失登记】
《工会法人资格证书》遗失的,基层工会应当于一个月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工会法人资格证书》补(换)领申请表和相关文件。
(一)《工会法人资格证书》补(换)领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刊载遗失法人资格证书声明的报纸一份。
(三)法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第五章【《工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申领登记】
一、适用对象
县以上各级地方总工会派出的工会工作委员会、工会办事处等工会派出代表机关,工会会员不足二十五人仅选举组织员或者工会主席一人主持工作的基层工会,可以参照本办法规定申请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二、提交材料
申(换)领《工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需要以下材料:
(一)工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工会派出代表机关设立的批复文件复印件一份;
(三)工会派出代表机关负责人任免(选举)的批复文件复印件一份;
(四)上级工会同意成立工会的批复复印件一份;
(五)上级工会同意本届工会选举结果的批复复印件一份;
(六)法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注:工会派出代表机关申(换)领《工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时,提供(一)、(二)、(三)、(六)项材料;工会会员不足二十五人仅选举组织员或者工会主席一人主持工作的基层工会申(换)领《工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时提供(一)、(四)、(五)、(六)项材料。
第六章【其他常见问题】
一、去年已经办理在有效期内的证书是否需要更换?
答:之前发给基层工会的证书在原期限内继续有效,在下次换证时再发放新版证书。
二、基层工会登记工会法人名称有什么规定?
答:基层工会登记工会法人名称,应当为上一级工会批准的工会组织的全称。基层工会的名称具有唯一性,其他基层工会申请取得法人资格时不得重复使用。
三、谁可以担任基层工会法定代表人?
答:基层工会具备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工会主席为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