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层工会做好按期换届工作的通知

来源: 柳州总工会  |   发布日期: 2017-07-11 16:11    |  作者: 管理员

柳工字〔2017〕36号

 

 

关于基层工会做好期换届工作的通知

 

各县总工会、各城区总工会、柳东新区工会、阳和工业新区工会、财贸工会、教育工会、市直属机关工会、市总直管基层工会:

为了更好地规范、管理、协调好基层工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第26条:关于“工会基层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五年”规定,各相关工会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一、换届对象

凡届满五年的各相关工会,均应进行换届工作;凡届满三年的基层工会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开展换届工作。如不能按时进行换届请说明其原因,并提交延期或提前换届的请示,经上一级工会批准方可进行。

二、委员条件

委员候选人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改革开放政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主人翁意识、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开拓创新精神和较高的群众威信,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在本职工作中起骨干和模范带头作用,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热爱工会工作。

选举出的工会委员应能任满一届为适宜,委员可连选连任,每届任期3年或5年。   

三、相关要求

1.工会组织换届工作须在上一级工会和同级党委的领导下进行。

2.工会委员候选人由本单位党组织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提出,报上一级工会研究同意后,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工会委员会。由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副主席。

3.各相关单位工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换届工作,确实把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能力强,作风踏实,民主意识强,团结协作好,热心为教职工服务的工会会员推选到工会委员会中来。

4.各相关单位工会应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选举工作应按照《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相关要求进行操作。

5.各相关单位工会要在8月25日前,将《基层工会基本情况表》以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到柳州市总工会组织部。

同时将电子版上传到市总组织部邮箱:lzszghzzb@163.com

6.为方便今后顺利开展工会工作,请各相关单位工会负责组建工作的同志加入柳州市总工会组织部Q群:271861039

7.文件下载请到市总组织部Q群共享文件夹下载或登录柳州市总工会组织部邮箱:szzzbgk@163.com,密码:123456zzb

 

人:贺文静   15177724889   

    18154775503

联系电话:2833223  2820348  

   真:2833223  2820348

 

附件:基层工会基本情况表

 

 

 

 

                                 柳州市总工会

                                2017年7月10日

 


附件:

基层工会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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