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总工会2025年8月困难职工医疗救助活动公示

来源: 柳州市总工会  |   发布日期: 2025-08-18 17:08   

本次共有 9 户困难职工符合2025年 8 月医疗救助活动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 8 月 18 日至2025年 8 月 22 日(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2025年 8 月 23 日前向我中心反映,联系人: 李洁、廖睿 ,电话: 0772-8815000 。

单位 姓名 家庭人均
实际月收
入(元)
档案类别 家庭
人口数
发放金额(元)
柳东-柳州市沁原纸业发展有限公司 李万雄 1419.8 相对困难 5 532
柳州恒达巴士股份有限公司 朱文科 1006.0 相对困难 3 213
柳州市柳州饭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覃英 1381.8 相对困难 2 12421
柳州市公安局柳南分局 秦秋云 1399 相对困难 5 4526
柳州市公安局柳北分局 杨金才 1004.1 相对困难 8 1742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航道养护中心 黄钢 1288.6 相对困难 4 2667
柳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杨光 743.35 相对困难 6 11307
阳和-柳州瑞利机械有限公司 潘小贵 1077.5 深度困难 3 3377
广西广投柳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刘辉 1164.9 相对困难 4 8562

柳州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2025年8月18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家庭,不予建立档案:

(一)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出境(包括港澳台地区)留学的(到东盟国家进行小语种交换学习除外)。

(二)本人或家庭成员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

(三)在申请前一年或在档存续期间存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高消费行为的(购买车辆后因家庭成员发生重病、其他事故导致家庭收入低于申请职工就业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除外)。

(四)拥有2套(含)以上产权住房(含依照规定可以办理房屋登记的农村住房),且人均拥有建筑面积超过申请职工就业所在地最低住房保障标准的(职工家庭农村原有宅基地住房废弃不用,以唯一商品房作为居住用房的,按1套住房认定)。

(五)有2辆车辆,或单台车辆原购置(残疾、患病职工用于功能性补偿代步车辆、普通二轮、三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除外)价格超过12万元的,或3年内单台车辆购置(残疾、患病职工用于功能性补偿代步车辆、普通二轮、三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除外)价格超过8万元的。

(六)人均货币财产超过申请职工就业所在地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4倍(含)以上的。

(七)因赌博、吸毒致困的(已被证明不再参与赌博和吸毒的除外)。

(八)拒绝配合调查、核查,致使无法核实收入的;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及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及证明的;在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故意采取其他规避法律、法规的行为造成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